问:我于2007年在哈市道里区买了一套二手房,当时一楼没有人住,我从外面看其里面完全是住宅结构,其他居民也告诉我说是住宅。可近日我听说该房产被房主以商铺的形式出租了。请问,这是否会侵犯我们楼上业主的权益?
张先生答:据律师介绍,首先要看你住的楼是商住两用还是住宅专用。如果是住宅专用,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用途,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害的,其他业主可以其侵犯相邻权为由要求恢复原状,并赔偿损失,或向有关部门举报。如果房屋属于商住两用,原则上是允许的,但如果其商业活动严重影响了楼上业主的正常作息,楼上业主也可以侵犯相邻权或其他有关规定为由要求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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